1.督促、检查全区各部门执行外事政策和外事规定情况;
2.协助中央、市属有关部门做好需要本区配合的外事及涉外活动;
3.组织、管理本区有关对外友好交流和交往活动;
4.统筹安排区领导对外交往事宜;
5.协助、指导有关部门做好三资企业外方和外籍人员的管理;
6.负责接待处理外国人来信来访工作;
7.负责派遣出国团组的初审、办理因公出国人员护照、签证手续及出国前教育。
8.负责“市民讲外语”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