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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议的申报
2014-03-28 根据《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做好在京举办国际会议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凡有计划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区属单位,应在申办、举办国际会议前提前4个月向区外办提交申报请示,经我办初步审核通过后报市外办审批。申请表格请见附件。
在国际会议正式申报工作中,对于邀请外宾人数在100人以上或会议总人数在400人以上的一般性国际会议,邀请外宾人数在300人以上或会议总人数在800人以上的自然科学技术国际会议,以及计划邀请外国政府正部长及其以上的高级别国际会议,报批请示件应至少在申办、举办国际会议前5个月报送区外办;对于其他国际会议的报批请示件应至少在申办、举办国际会议前3个月报送区外办。
附件一: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附件二:在华举办国际会议情况反馈表
在华举办国际会议情况反馈表.doc